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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作者: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6-02-28 | 320 次浏览: | 分享到:

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因工作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其要求等详见《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在各级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经发集团公司官网、香城公司官网、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初审)、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自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9日17:00止。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发至第三方招聘机构指定邮箱632454934@qq.com。报考人员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由第三方招聘机构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报名结束后,由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对结果进行复核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第三方招聘机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
    2.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为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当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比例低于3:1,大于1:1时,该岗位正常开考;当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比例为1:1时,则核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再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
    2.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次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3.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产生。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组织进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5.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食宿自理,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信畅通,并关注“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15-8825086),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招聘公告由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兴企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