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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七矿山生态修复石料筛分与运输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 | 作者:项目管理部 | 发布时间: 2025-07-29 | 1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宁高七矿山生态修复石料筛分与运输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咸宁高七矿山生态修复石料筛分与运输工程于2025年7月16日起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7月29日在湖北中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旗鼓村四组玉泉街100号4楼401室)开标,并于2025年7月29日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咸宁高七矿山生态修复石料筛分与运输工程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就本次评审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咸宁高七矿山生态修复石料筛分与运输工程

2、项目编号:HBZG-2025CG-008

二、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咸宁高七矿山生态修复石料筛分与运输工程。

最高限价:约364万元(单价:5.2元/t)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昇东浩湖北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横沟群力机电产业园内

磋商报价:5.1元/吨

质量目标: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7-29

2评审地点:湖北中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旗鼓村四组玉泉街100号4楼401室)

3评审委员会成员:许亚华彭筠龙鸣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计取

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叁佰捌拾伍元陆角(¥13385.60元)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北香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xczc.com/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846048750@qq.com

2.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恒茂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渡船村咸安大道318号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78717272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玉泉街100号4楼401室

 系 人:饶工、熊工

联系电话:1750724433018986628827